來源:山東科技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山東省重點實驗室使命導向,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方案》要求,第一批開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醫養健康、現代高效農業領域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山東省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建設要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集聚一批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突破一批基礎前沿科學問題和關鍵核心技術,產生一批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性成果,加速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對接融通,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未來產業超前布局,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重點實驗室分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產業技術研究3類。基礎研究類側重拓展人類認知自然的邊界;前沿技術研究類重點聚焦未來技術更新換代和新興產業發展中前瞻性、先導性、探索性引領技術,發展新質生產力;產業技術研究類著重解決標志性產業鏈發展相關的科學問題,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
本批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醫養健康、現代高效農業3個領域,具體方向參見《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指南(第一批)》。鼓勵符合條件的依托單位在原有重點實驗室基礎上優化重組或申報新建。原則上每個方向對應組建1—2家重點實驗室。2021年以前建設的符合三個領域要求的重點實驗室要參照《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指南(第一批)》選擇所屬領域和方向參與重組,待所有領域重組工作完成后,未參與重組的視為自動撤銷。2021年以來新建的重點實驗室不參與重組,待建設期滿驗收合格后直接納入重組后的省重點實驗室體系。
(一)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創新型企業:建有專門研發機構,近三年研發費用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且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占比高、復合增長率高、市場占有率高、擁有核心“硬科技”的“三高一核心”企業。
2.高等學校:申報方向必須擁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優先支持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省一流學科建設“811”項目建設學科、省基礎科學研究中心建設學科。
3.科研機構:必須為省級及以上科研機構。
4.醫療衛生機構:申報方向必須擁有國家重點學科、國家臨床重點專科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
5.已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按照依托單位性質必須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
面向國家、省未來產業發展戰略性領域布局的重點實驗室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總數不得超過3家,只在第一依托單位掛牌,其他依托單位不掛牌。第一依托單位須為山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鼓勵重點實驗室與省外“雙一流”高校或國家科研機構聯合共建。
除數學、物理等自然科學基礎學科外,重點實驗室須由企業牽頭或參與建設。
(三)重點實驗室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所屬領域指南布局方向。重點實驗室組建方向應至少覆蓋一半以上指南二級標題對應內容。名稱應突出優勢和特色,具有辨識度,不宜寬泛。
2.重點實驗室主任應為本領域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全職全時在重點實驗室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鼓勵45周歲以下的青年科學家擔任。重點實驗室主任還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1)近5年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300萬元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含子課題);(2)近5年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200萬元及以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含子課題);(3)近5年主持1項省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或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4)近5年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過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獎勵。(5)獲得泰山學者(泰山青年除外)、泰山產業創新領軍人才及以上稱號。
3.重點實驗室要有年齡和學歷結構合理、專業布局優化的穩定人才團隊,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應不少于4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比例不低于60%,45歲周歲及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員比例不低于50%(依托企業獨立申報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可適當放寬條件)。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不得與現有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固定人員重復。
4.重點實驗室應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科研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物理空間相對集中;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并承諾納入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
5.依托單位對重點實驗室建設在政策和經費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承諾每年為重點實驗室提供不少于100萬元的專項經費支持。
6.多家依托單位共建的,前期應有較好的合作基礎,以第一依托單位組建條件為主,其他依托單位在共建協議中明確對重點實驗室的人財物支持。在組建方案中,重點實驗室應就重點任務、建設進度規劃中各依托單位承擔的任務進行詳細分解。
(四)省內本領域已建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不再重復建設。同一依托單位同一領域方向已建有省技術創新中心和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依托單位可根據建設發展規劃進行自主選擇;如確定作為第一依托單位創建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需提出不再承建已有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書面申請,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組建方案一并報送。
(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最多牽頭或參與申報1家重點實驗室。
(一)申報
各有關單位登錄山東省科技云平臺重點實驗室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查看《山東省重點實驗室重組指南(第一批)》并進行申報。所有提交材料須經脫密處理,需簽字蓋章材料,以電子掃描件上傳。在申報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擇優推薦
按照“誰主管、誰推薦”的原則開展組織推薦工作,多個依托單位組建的由第一依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推薦。中央駐魯高校、科研機構由本單位推薦;省屬國有企業由省國資委推薦;省屬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由歸口管理部門推薦;省屬高校報省教育廳審核后由本單位推薦;其他單位由所在設區市科技局推薦。
請各主管部門對重點實驗室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對符合通知要求、達到量化指標的重點實驗室予以推薦,并將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管理信息系統。對主管部門未認真開展形式審查的情形,將在下一批次重點實驗室申報推薦工作中進行推薦名額限制。
(三)咨詢評議
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咨詢評議并擇優批復組建。咨詢評議將采取視頻會議方式進行,請重點實驗室提前錄制匯報視頻。匯報視頻須由重點實驗室主任親自錄制,總時長不超過15分鐘,主要包括重點實驗室的戰略定位和目標任務、歷史貢獻和預期成果、重點實驗室主任和人才團隊、建設舉措等。
管理信息系統于2024年1月2日10:00開放填報,2024年2月26日17:00申報截止。請各主管部門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核推薦工作,于2024年2月27日17:00前將推薦函、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后上傳至管理信息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已通過主管部門審核并推薦至省科技廳的重點實驗室,請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匯報視頻(mp4格式、以“領域+實驗室名稱+實驗室主任姓名”命名)、PPT文件(以“領域+實驗室名稱+實驗室主任姓名”命名)送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匯總后統一報送省科技廳。申報材料紙質件請送至科技大廈302室,電子版報送郵箱sdstcbr@shandong.cn。
業務咨詢:0531-51751109、0531-51751103
系統技術支持:0531-51751080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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